一、勤工部工作简介
3044永利勤工部成立于2002年,是3044永利学生组织之一。在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和学院学工办指导下,以服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主要目的。勤工部秉承学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宗旨,在遵守学校各项规定、不影响同学们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开展学院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部所有成员分工协作、职能高效。经过多年的发展,勤工部已经涵盖奖、助、励、勤、贷全方位的帮扶和资助功能,并且从单一的服务性职能部门向受助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帮扶的管理型组织转型。
二、贫困认定工作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河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和年级评议小组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及2-4名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评议小组。
2.学生提出认定申请
因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有一定难度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参加认定。凡提出申请的学生应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各班成立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客观分值项
各班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对本班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并按《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客观分值项部分如实加分。年级评议小组负责最终的审核确认。
4.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是在公布本班参评学生客观分值项加分情况后,由全班同学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班级评议采取投票方式,由本班不少于90%的学生根据参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期间生活消费状况,如吃饭、穿衣、购物、旅游等方面对其进行投票。投票选项分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当获得某一档次及以上档次票数超过70%的学生即可被评议为该档次,加相应档次分值。(四档分值分别为15分,10分,5分,0分。按照1:1:1:0、2:1:1:0、2:2:1:0的比例来打分)。班级民主评议实行实名投票,原始选票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5.年级民主评议
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参照班级民主评议方式进行,先投票划档,再按照评议档次加分。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实行实名投票,原始选票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6.确定认定结果
认定分值=客观分+评议分。以年级为单位,根据认定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3044永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7.结果公示
在学院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8.收取材料
由勤工部通知上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班为单位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北农业大学xx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各项贫困证明材料(电子版)。勤工部对收取的所有材料进行核对、整理、归档。
三、国家奖学金
依据学校《河北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和《3044永利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做好每年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评选细则
(1)申请条件:
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和综测成绩必须同时位于本专业第一,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申请。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系主任、科级干部、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召开专题评审会议。每位申请人可以在会议上进行2分钟的大学期间综合表现汇报,最终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成员民主投票产生。
2.结果公示
在学院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3.收取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勤工部对收取的所有材料进行核对、整理、归档。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依据学校《河北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做好每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评选细则
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必须位居专业年级前30%且无挂科项。
2.名额分配
每位辅导员老师所分配的名额=(所带学生数/学院学生总数)*励志奖学金总名额。
励志奖学金核算总分=上一学年学业成绩*50%+贫困认定分数*50%
每班至少保证有一个名额,在此基础上剩下的名额按照公式分配给各自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根据励志奖学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每个班级的第一名分数和第二名分数的差值,进行二次名额分配。
3.结果公示
在学院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4.收取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勤工部对收取的所有材料进行核对、整理、归档。
五、国家助学金
依据学校《河北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做好每年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1.评选细则
(1)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与自己经济水平不相适应的消费行为。
(2)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为3档。一档为每人每年22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二档为每人每年3300元,资助对象为比较困难学生;三档为每人每年44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2.结果公示
在学院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3.收取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勤工部对收取的所有材料进行核对、整理、归档。
六、建档立卡
1.收取材料
(一)上一学年审核通过的在校学生继续申请建档立卡的收取《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纸质版)、《2020年-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资助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二)新申请建档立卡的在校学生收取《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纸质版)、《扶贫手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20年-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资助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2.注意事项
(一)收取材料对象为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如果申请建档立卡的学生申请成功的时间节点正好赶上贫困认定,那么鼓励建档立卡的同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并且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档。
如果申请建档立卡的学生申请成功的时间节点错过了贫困认定,那么等学校查询完学生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学校会给这部分同学统一发放助学金最低档(发放时间不定,直接发放到学校给学生办理的银行卡中,学生本人自己关注到账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反映给学校勤工助学负责老师)。
七、生源地助学贷款
1.收取材料
1.每年9月开学初,开发银行贷款成功的同学由勤工部统一收取学生的贷款回执,然后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给学生处负责老师。
2.每年9月开学初,生源地贷款成功的同学不用提交任何证明,只需要告知勤工部同学本人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即可。
2.注意事项
(一)在《受理证明》空白处标注“学号”、“应缴学费、住宿费”。
(二)在回执验证短信截图空白处标注“姓名院系、专业、学号、应缴学费、住宿费”。
(三)按年级、专业分开并排序。
(四)办理开发银行贷款的同学和办理的同学都不需要从学校或学院出具任何证明。
八、勤工助学岗位
1.收取材料
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xxxx年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上交给勤工部。
2.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3.更换岗位时间和工作流程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内和院内两种:
(1)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打扫教室和图书馆值班,一般更换时间是在每年3、4月份,岗位名额大概30-40人。
(2)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打扫院楼办公室更换时间是在每年10月份。
勤工助学岗位更换工作流程:
首先由勤工部发通知进行工作布置,具体名额根据情况分配给每位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确定具体人员。然后以班为单位上报名单,勤工部人员负责汇总整理上报学校。
九、工作梳理、调研、总结
1.在一学期各项工作结束后将本学期的所有文件、通知、表格、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按照工作内容进行存档。
2.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调研工作,征集同学们对勤工部一学期以来所从事工作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调研报告。
3.认真总结一学期工作,对于工作中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进行整改。